一、地塊概況 鹽城市濱海縣坎北街道B-17-6地塊地塊位于濱海縣坎果路東北側、孟楊社區居委會西側,占地面積約23493.30平方米(約35.239畝)。調查地塊2021年前為農村住宅及農田,2021年之后進行棚戶區改造拆遷,地塊內無工業企業。根據《濱海縣城區土地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查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原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政發[2016]169號)、《濱海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濱[2017]148號)的要求,切實保障土壤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安全,保障地塊開發的用地安全,濱海縣農旅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江蘇華東新能源勘探有限公司(江蘇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八一三隊)(以下簡稱“華東新能源”)對該項目所在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 江蘇華東新能源嚴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等相關技術規定中的調查方法于2023年3月開始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第一階段調查的資料搜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得到主要成果如下: (1)資料收集:根據搜集到的相關文件及歷史衛星影像得知,調查地塊內及周邊歷史上為濱海縣種子公司、農田及村莊,無工業企業,地塊內無可能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風險的污染源。 (2)現場踏勘及現場快篩:地塊目前濱海縣種子公司正在經營,其余為閑置荒地,現場踏勘期間地塊內未發現化學品等的使用和堆放,無明顯異味和其他污染痕跡;地塊周邊存在濱海農貿市場及居民區、政府服務機構,對調查地塊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響的可能性極小。 對調查地塊內土壤使用PID和XRF進行了快速檢測,此地塊共采集表層土樣品9個,檢測結果表明區域內土壤相關指標無異常,PID檢測值濃度范圍為0.048~0.095ppm;鉻、鋅檢測值遠低于《深圳市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檢測項目檢出值均遠低于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塊內所有樣品檢出值均未明顯高于對照點。 (3)人員訪談:人員訪談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無工業企業生產歷史,無有毒有害物質儲存情況,地塊內不存在排污管道、污水溝渠、污水池或被當做危險廢物堆放場地等記錄,歷史上無信訪無違法用地情況,周邊倉儲、經營性銷售型企業生產對調查地塊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響的可能性極小。 三、調查結論 調查地塊內無工業企業生產歷史,無有毒有害物質儲存情況,地塊內不存在排污管道、污水溝渠、污水池或被當做危險廢物堆放場地等記錄,歷史上無信訪無違法用地情況,地塊內無污染痕跡、無填埋痕跡,快篩檢測數據無異常,地塊周邊企業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極小。根據調查結果,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和地塊周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得污染源,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委托調查單位:濱海縣農旅集團有限公司 調查報告編制單位:江蘇華東新能源勘探有限公司 (江蘇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八一三隊) 聯系人:謝工 聯系電話:13776661689 |